解读互联网虚拟货币与虚拟资产

基于网络社区中数据商品制造、交流、支付和使用对网络的依赖,现在网络市场已与实体经济市场相并列,并形成了它独特的市场机制,互联网货币在此基础上应运而生。

互联网金融有三大支柱:支付方式、信息处理和资源配置。其中,支付是金融的基础设施,互联网金融的支付方式则体现在互联网货币。

对于互联网货币,现在还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但互联网货币具有6个特征:

一是由某个网络社区发行和管理,不受监管或监管很少,特别是不受或较少受到中央银行的监管;

二是以数字形式存在;

三是网络社区建立了内部支付系统;

四是被网络社区的成员普遍接受和使用;

五是可以用来购买网络社区中的数据商品或实物商品;

六是可以为数据商品或实物商品标价。

互联网货币的雏形已经开始显现,典型的案例如暗黑币、Q币、Facebook币、亚马逊币等。尤其像Facebook,已经有八九亿成员,将来不仅会有交易货币,还会有交易所。2011年美国虚拟货币交易量约20亿美元,亚洲的规模更大。并且越来越多的传统支付企业纷纷进入虚拟货币领域,比如2011年,Visa收购PlaySpan,美国运通收购Sometrics。

未来可能每个人或企业都有互联网货币账户,不同网络社区的互联网货币可以互相兑换,互联网货币与法定货币的兑换很灵活,并有可能相互交易。互联网货币也广泛参与实体经济活动,甚至出现基于互联网货币的金融产品和金融交易,比如针对互联网货币的股票、债券等金融投资。

互联网货币属于”信用货币+私人货币”,不会被法定货币替代掉。未来互联网货币将与实体货币并存,成为货币形态的新发展阶段。

不过互联网货币发行者的信用比不上中央银行,相关支付功能也比不上中央银行管理的支付清算系统,由于其很强的匿名特征,使得监管难度很大,有可能被用于洗钱,造成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

此外,互联网货币的供给可能会造成数据商品的通胀或通缩,介入实体经济活动甚至在一些场合替代法定货币,可能会产生”挤出效应”,影响法定货币的流动速度,也会对货币政策、金融稳定产生影响。

在互联网金融领域有一个更为敏感和更具代表性的话题,就是虚拟货币和以虚拟货币为支撑的虚拟金融资产。

我们可以从五个方面来界定虚拟金融资产:

一、虚拟金融资产或者是虚拟互联网货币不是法定货币的升级版的形态,它是一个新的货币时代;

二、虚拟货币金融资产是社区发行的,是一种消费引导或为客户服务的模式;

三、虚拟货币是靠社区的规则约定俗成来完成流通;

四、虚拟货币与现代货币之间并不存在汇率和牌价,虚拟货币在社区与社区之间的互动更强一些;

五、信用是法律体系的关键要素。

拿现在的金融标准来衡量虚拟货币资产,认为虚拟货币存在法律风险、操作风险、监管风险、欺诈风险等。作为一个新生事物,更重要的让我们深入到虚拟金融资产交易的过程中,通过把积极的作用发挥到极致,从而抑制消极的负面作用。

虚拟金融资产可以在三个层面进行交易:

同一个社区内虚拟金融资产的发行与交换,在这一个层面交换更能体现虚拟金融资产交易的特点;不同社区之间虚拟货币的交换;虚拟货币与现代货币之间的交易。虚拟金融资产将会不可阻挡地与现实货币产生互动和交换,事实上”真实的”货币以一个确立的转换率来购买它,随后,也可以用来购买真正的货币和服务。相对于其他货币,它的汇率是由供求关系以及几个现存的交易平台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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