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委会将虚币条例扩展至流通提供商

在为比特币经纪商推出监管程序后,香港企业金融委员会宣布为虚拟货币流通提供商(LP)创建新的监管条例。该委员会通过经纪商与流通提供商及其客户之间的仲裁听证会为金融业提供监管。
据金融委员会透露,虚拟货币新的监管会员将遵循之前作为外汇、差价合约及二元期权业自监委员会类似的成功。

虚拟货币流通提供商新条例的出现是因为许多比特币ECN在过去的几个月推出了Exgate和Ibinex。ECN从许多外汇运营商那集合了比特币及其它虚拟货币的定价。尽管有些公司计划在2013年推出比特币ECN,在创建初期他们是很努力的,因为比特币汇率之间的价格差异,以及涉及转移资金和汇率之间比特币的延期。然而,因为市场已经成熟,专业做市商也进入虚拟货币的世界,比特币汇率之间的价格差减少了。

金融委员会提供监管,它的虚拟货币流通提供商监管条例将包括监控财务要求、报告和记录保持。他们的每一条监管法规都批准成员履行最低净值水平的要求,如保持欠客户超过500,000美元所有债务10%的净值。(中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