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反应过激?达拉斯枪案一细节引争议

达拉斯警方在7月7日与杀警狙击手对峙几小时后,出动机器人载着炸弹去将枪手炸死,这被指是美国警方首次以这样的自动装置来执法,突显了在执法上运用科技的新趋势。

综合媒体7月10日报道,美国时间7月7日晚上,在达拉斯举行的抗议警察杀死两名黑人男子的示威活动结束之际,美国陆军预备役军人 、参加过阿富汗战争的约翰逊(Micah Johnson)开火击中了12名警察和2名平民,有5名警察被杀死。

枪手在一个停车场被警方围住,在拒绝放下武器投降后警方使用拆弹机器人部署炸弹炸死了枪手。

这起枪击案是911之后美国执法机构死伤最严重的事件,同时也被认为是美国历史上警察第一次将机器人作为致命武器使用杀死嫌疑人。

报道说,这件事引发了争议,因为当时并不存在迫在眉睫的危险需要警方立即采取行动。接下来是否要允许警方在本土使用无人作战飞机或更多武装化机器人?警方远程杀死嫌疑人的能力引发了正当程序的担忧。

警方使用机器人击毙嫌犯引发伦理争议(图源:AFP/VCG)

路透社报道,根据美国国防部的资料显示,五角大楼自2005年起,通过一项额外配备计划,分发至少451台炸弹机器人给联邦警察及各州的警察局;纽约巴德学院的无人机中心的数据显示,全美200多个联邦、州属和地方的执法单位,各拥有至少一台炸弹机器人,以备不时之需。

按目前的情况来看,今后机器人应会更广泛地派上用场,替军警执行危险任务。不过,有分析认为这个问题应该有更多的辩论。

人权观察组织(Human Rights Watch)和哈佛法学院的国际人权研究中心在2014年就曾经发表报告,对执法部门使用全自主武器表达关注,担心警方轻易诉诸暴力执法。

该报告写道,“它们(机器人)被编入的指令不可能让它们可以应对一切的执法场景。再说,它们没有人类的素质,例如判断和同理心,恰恰是这些素质让警员在突发情况下避免了不必要的杀生。”

不过,美国公民自由协会高级政策分析员认为,达拉斯警方这次动用机器人应该不会改变美国的现行法律,即除非有人被认为对其他人的生命构成威胁,否则执法者不许使用致命武力。这位分析员表示,“这是因为机器人可以更安全地使用,也很方便,因此有被滥用的危险。”(多维新闻  盛芷 综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