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期:禁忌与崇拜之二:避邪纳福 法器担当

如果说禁忌是中华祖先意识深层“因果”泛化衍生的行为限制,它只是表现出人对自然的极其消极的应对。因为禁忌中人们只能采取避而远之来逃避那些他们认为有可能会带来灾祸。天长日久的生活中让了人们发现避而远之并不能消灾免祸,于是确认禁忌背后的“灵”或“魔”,有着巨大的超自然力量,在冥冥中操纵、主宰着整个世界,并由此萌发了敬畏心里。于是“崇拜意识”便自然而然地产生了。

虽然原始崇拜有多种形式,但无论是自然物、灵物,还是图腾和祖先崇拜,它都有别于禁忌。中华老祖宗们对于自身无法把握或避免的事件及灾祸,不再是单纯的避而远之,而是试图以自己的虔诚膜拜,“崇而感之”、“敬而求之”讨好“灵”或“魔”。使“灵”或“魔”在冥冥中荫护自身,消灾避祸。因此,较之纯属消极应对的“禁忌”,“崇拜”无疑是向前迈进了一大步。这种应对形式映射在医学领域,便是先民们每每借祭祀,以求得崇拜物的宽恕和保护,来消除病痛或免除疾苦。如甲骨文中便有“武丁疾身,祭妣已及妣庾”、“武丁病齿,祭于父乙,以求赐愈”、“武丁病舌,祈求亡母庾”等卜辞。都是先民们试图通过对患者祖先的崇拜、祭祀来祈求治愈患者之病的写照。

在诸多的崇拜中,灵物崇拜最为典型,也运用得最为广泛,因为无论是自然物如石头、水、艾草等等还是器物中刀剪、针、尺、算盘等,或者是龙、蛇、牛等图腾,都是一种具有除病去疾功效的灵物。

艾草在自然物中是较有代表性的灵物之一。从中国传统医学角度来看,可供医用和药用,医家取艾叶背面白色丝状毛制成“艾绒”供针灸用。艾草可杀虫和防治植物病害枝叶熏烟,能驱蚊蝇。艾的这些医药用途,开辟了古人对其认识逐渐神秘化渠道,历经各种传说的积累,便在古人观念中增生了辟邪禳灾等多种功力。在《汉武帝内传》里,它已获得了神草的地位,在南朝孔璠之的《艾赋》、《艾赞》里,它又被称作“灵艾”。

《孟子》中就有“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的说法。《荆楚岁时记》说每逢夏历五月五日鸡未鸣时,采集长得酷似人形的艾草为灸,肯定灵验。此外,还有夏历三月三日采艾或七月七日太阳未出时制艾煎等多种行事方式。梁简文帝《三月三日》诗云“握兰唯是日,采艾亦今朝”,就是这个习俗在当时十分流行的描绘。

其次,菖蒲也是自然物中有灵气的一种。古人关于菖蒲富有神效的实例非常的多,如纬书《春秋运斗枢》称菖蒲是玉衡星散而成,《风俗通》、《神仙传》等都说服食菖蒲可得长生,特别是生在石上一寸九节的菖蒲是珍宝。民间使用菖蒲,在于厌胜避邪,宋代陈元靓《岁时广记》说“端午刻蒲为小人子,或葫芦形,带之辟邪。”。更为流行的方式是将菖蒲扎成剑形,挂在门旁。清代富察敦《燕京岁时记》云:“端午日用菖蒲、艾子插于门旁,以禳不祥,亦古者艾虎蒲剑之道意。”此外,如苍术、皂荚、桑柘、红花、芝麻、甘蔗等物,也均为民间风俗中的法宝,功效不外乎辟恶驱邪、消灾去病、长生登仙。

在器物的崇拜上,铜镜可称得上是一种代表性灵物。古代小说中关于铜镜能治病或防疫的记载相当多,如《异闻记》描述:“隋时王度有一镜,岁疫令持镜诣里中,有疾者照之即愈”,《樵枚闲渎》上记载了张敌获得一面古镜,放在家里,晚上入同烛光,照得寝室通明,全家从此不得病。《西京杂记》和《酉阳杂俎》都讲到秦始皇有一面“照骨镜”,可以看见人的五脏六腑,照在病人身上,就可以看到疾病所在的部位。

葛洪的《抱朴子》说,世上万物久炼成精者,都有本事假托人形以迷感人,唯有不能逃过镜子的识别,它们一看见铜镜,也就暴露自己本来面目,于是只能逃之夭夭。基于这一原理,凡巫祝道冠等从事捉鬼妖时,照例都要先用一面镜子当识破妖魅的法器。只要镜子乍现,妖魅只能退避逃窜。就连古代武士甲胄的后背或前胸,都嵌有“护心镜”,既可以抵御剑矢等武器的侵害,又可以发挥镇吓鬼怪妖物的功能。

 

李建军写于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