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全面改正地方政府不规范融资担保行为 7月底前整改到位

【美洲华联社讯】中国财政部周三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要求全面改正地方政府不规范的融资担保行为,并于7月31日前清理整改到位。

财政部网站刊登“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并要求,切实加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管理。规定地方政府不得将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承诺将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资金来源,不得利用政府性资源干预金融机构正常经营行为。

通知明确地方政府不得以借贷资金出资设立各类投资基金,严禁地方政府利用PPP、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基金等方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会资本方承诺最低收益。

通知明确进一步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地方政府举债一律采取在国务院批准的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同时要求建立跨部门联合监测和防控机制,完善统计监测机制,由财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人民银行、银监、证监等部门建设大数据监测平台,统计监测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以及融资平台公司举借或发行的银行贷款、资产管理产品、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情况,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校验,定期通报监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