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对地方融资频出重拳 打造地方债风险管理全链条

路透北京6月5日消息, 中国财政部近期接连推出针对地方政府融资的措施,新华社周一发布新华视点称,这是对前期一系列疏堵政策的延续,突出了问题导向,中国政府正致力于打造地方债风险管理“全链条”。

继六部门上月联合发文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6月1日,财政部和国土部联合发布“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6月2日财政部再度发文,直指地方假借政府购买服务变相举债问题。

新华社援引分析人士认为,财政部出台措辞严厉、针对政府购买服务乱象的意见,是对前期一系列疏堵政策的延续,突出了问题导向,显现推动落实既定政策的决心和韧性。

新华视点称,从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风险评估和预警,到风险事件应急处置、债务违约分类处置、完善监督体系等,近年来,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打造地方债风险管理“全链条”。“堵后门”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坚决制止地方政府变相举债融资的同时,中国也在适时“开前门”,构建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新华援引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赵全厚称,通知的一大核心内容体现在预算管理方面,坚持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这意味着政府购买服务仅局限于财政支出方面,不能突破既有的政府预算收入规模,不能因此而谋求增加融资收入。”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产业分析师汪伟表示,新规将推动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规范管理目前数额巨大的政府购买服务融资等各类融资模式。

“预计各金融机构将从更加认真严肃的角度,深刻理解、正确认识、合规处理包括PPP、产业基金、政府购买服务在内的各类融资模式,有效提升风险防范水平。”汪伟称。

对于“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院长乔宝云表示,通知在标题中出现“坚决制止”的表述。事实上,有些地方政府融资花样繁多,防不胜防,抑制和预防套用、滥用政府购买服务已经十分紧迫。此时对政府购买服务列出负面清单,非常及时也非常必要。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副院长郑春荣则称,上个月六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此次又精确到政府购买服务领域,这表明财政部门已对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与内容等进行了“重点监控”,正极力避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沦为新型违规举债方式。 

新华举例称,在江苏省,经核查,常州市金坛区政府(甲方)2015年与金坛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乙方)签订购买服务《委托代建合同》,后者代建新城东苑建设项目。

随后,这两方与金坛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丙方)签订三方《债权确认协议》,明确乙方已将基础债权全部无偿转让给丙方。2016年3月,丙方以新城东苑建设项目应收账款作为还款来源,向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融资5亿元,并请求出具财政承诺函。当月底,金坛区财政局出具相关承诺函,明确将项目融资款项纳入全区债务管理范围。这是典型的假借政府购买服务变相举债行为。

而对于财政部和国土部明确允许各省级政府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新华视点称,这是中国首次以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分类发行专项债券,被视为中国版“市政专项债”,标志着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迈出重要一步。

不过,新华视点也指出,有专家担心,地方政府隐性负债方式多样,目前很难做到隐性债务的显性化或全面监控。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副院长聂辉华说,要预防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融资,很重要的一点在于遏制地方官员的“政绩冲动”。

中国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严禁将铁路、公路、机场、通讯、水电煤气,以及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农田水利等建设工程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在地方政府债已被划分为一般债和专项债的基础上,中国财政部最新通知明确,试点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纳入专项债额度管理。业内人士称,该类债券新增了提前还款条款,在资金使用上更具灵活性;同时未来类似债券有望陆续推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将进一步细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