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腐”:官员腐败的新装

从王立军到武长顺,两名公安局局长落马的同时,其背后的腐败真相让不少人”大开眼界”。根据新华社披露,在任期间,武长顺发明及领衔发明了35项专利。但这与另一位”贪官发明家”比起来,还是小巫见大巫。数据显示,王立军在重庆期间共获得专利254个,其中有211个是2011年一年之内申请的。(8月27日《北京青年报》)

两位局长分别在他们年近半百之时,不约而同地爆发出不可遏止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有网友表示,类似”贪官发明家”是以”发明”之名行敛财之实。事实证明确实如此。王立军和武长顺的专利发明均被应用于其所属的部门,专利推广和专利转让让两名公安局局长赚的盆满钵满,还因此开启了腐败的”新时代”。自古腐败如蛀虫无孔不入,前有雅腐,今有智腐,权倾之处,腐败靡靡。

专利”智腐”的代言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检索系统显示,武长顺发明及领衔发明了35项专利,其中4项为单独发明,31项为多人共同发明。申请日期自1999年6月至2013年3月。除了一件胖男孩怀抱金鱼造型的摆饰品外,武长顺其余34项发明,都与警务工作相关。主要有交通信号灯、人体血液酒精含量检测仪、隔离护栏、标识牌、公路交通视频监控系统、警务查询终端、警用电击器等,涉及智能交通、交通设施、城市技术防范网络体系、警用设备等多个领域。

武长顺领衔发明的交通信号灯两次在天津大规模推广,按法律规定,武长顺可获得不超过5%的报酬,2002年,经科技部批准,天津被列为国家智能交通系统首批试点城市之一。同一年,武长顺担任交通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一年后,武长顺担任天津市公安局局长。梳理公开报道,武长顺发明及领衔发明的专利至少有5项被用于天津的智能交通建设、公安移动警务系统、城市技术防范网络体系当中。凭借专利发明及专利推广,武长顺不仅青云直上,还从中获利颇多。最终,因涉及其多项专利在天津智能交通建设及与交通相关的领域中牟取不当利益,武长顺被调查。

王立军发明的速度则更是”惊人” 在重庆期间,王立军获得专利254个,其中有211个是2011年一年之内申请的。平均每1.7天申请一个专利的。王立军专利很全面,包括了警察办案的各个方面,工作流程的包括办案系统、接警系统、公众查询系统,警械包括警务车后备箱操作系统、警车、警用摩托车、报警终端机,以及各类警服、如服装、大衣、靴子、雨衣、手套等等,办公用品则包括了书架、杂志架、书签、钥匙链等等。其在专业领域的发明也显得十分”俏皮”。比如”原发性脑干损伤撞击机”等高精尖的科技产品,也有吃火锅的特殊用具等内容。

从”雅贿”到”智腐”

腐败从简单的送钱吃饭,到后来的以字画、题字、香道、茶道的”雅贿”,如今又发展成为发明专利以及推广专利的”智腐”。不仅花式增多,腐败的形式也愈发隐于无形。从表面上看,官员利用发明敛财,与”雅贿”如出一辙,均是以权谋私的一种隐性腐败行为。但官员利用发明敛财,比”雅贿”更隐蔽,更难以监督。因为,”雅贿”照样是贿赂,即用权力去换取财富,本质上是赤裸裸的利益交换,对它的查处与常见的贿赂方式没有区别。然而,像王立军、武长顺这样,专利仅”卖”给自己掌管的公安系统,这种靠权力隐性牟利的做法就难以查处了。

有专家表示,官员当然可以搞发明创造,但不能凭借权力,借专利为自己牟私利。应当承认,腐败官员也可能是有为官员,甚至还是一位发明家。多重身份并不妨碍对官员贪腐行为的法律定性。王立军等前官员为何喜好专利,假使其确有个人兴趣,但兴趣背后的隐利益输送才是真问题。官员专利背后的真问题还在于,官员是否利用其职务之便将其名下专利以许可使用或转让方式在本领域推广使用,并从中谋利。

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法律总无法究尽所有的犯罪形态。”雅贿”也罢,”智贪”也好,要从源头和过程两方面进行制度设计,阻止官员将腐败之手伸向知识产权领域,遏制腐败行为的生存空间。

结语:

权力变”专利”,必然会让知识产权蒙羞,官员以权谋私,搞隐形腐败,是一种可怕的”发明”。腐败如今变形,反腐也应该走向升级。无论”雅贿”还是”智腐”,或者是打着”专家型官员”、”发明型官员”的旗号,归根到底仍是”权力通吃”的表现。从制度和法律着手,让舆论监督起效,筑起反腐防腐的高墙。毕竟,谁能预料在雅贿和智腐之后,腐败是否会再度”进化”。(南方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