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洲华联社3月5日讯】一名11岁女孩在试图保护母亲时被刺伤,临终前告诉警察和医护人员:“我爸爸想杀了我。”检察官周四在继父谋杀案的庭审开始时告诉陪审团。

据橙县纪事报报道,现年81岁的陈谭天(音译,Tanh Thien Tran)被控于2018年8月29日在位于橙县园林市(Garden Grove)布洛瑟姆大道8900号街区的家中,杀害了他的继女阮安燕(音译,Anh Yen Nguyen Duong),并试图谋杀其妻子、继女的母亲阮珊(音译,San Nguyen)。
母亲身穿血迹斑斑的衣服逃出家门时发出的呼救声,立即引起了这片平日宁静街区的邻居们的注意。警方将受伤的女孩以及她3岁和6岁的弟弟救出,而陈谭天则留在屋内。
女孩最后的遗言是在她躺在草坪上,医护人员正在救治她时说的。检察官称,一把刀刺入了她腹部左侧三英寸半深。橙县副地方检察官德文·坎贝尔在向橙县高等法院陪审团作开庭陈述时说,“她为了救母亲的命,真的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她为了救母亲的命而牺牲了自己。”
检方称,在被捕前,陈某还曾与警方对峙,并试图自杀未遂。
陈某的辩护律师,副公设辩护人Eugene Sun告诉陪审团,证据将引导他们得出与检方指控不同的结论。但辩护律师并未具体说明这一结论。
陈某的律师告诉陪审团,陈某在越南服役期间结识了阮某。尽管两人年龄相差40岁,陈某还是开始交往,并在2016年结婚。当时,陈某带着阮某和她的3个孩子来到橙县。
辩护律师表示,陈某领取退休金,负责照顾孩子,而阮某则外出工作补贴家用。
检察官坎贝尔告诉陪审团,陈某开始怀疑阮某对他不忠,并补充说,阮某的手机里有她与其他男子之间看似“暧昧”或“浪漫”的短信。检察官还说,陈某的怒火开始“积聚,最终爆发”。
袭击发生的前一天晚上,阮某告诉陈某,虽然她不打算和他离婚,但她正在为3个孩子寻找新的住处。
坎贝尔说,第二天早上,阮某正准备上班时,陈某用BB枪击中了她的手臂,强迫她躲进衣橱,然后用刀反复刺她。
检察官补充说,11岁的阮安燕听到母亲的哭声后,跑进了卧室。检察官说,陈某一开始关上了衣橱门,不让阮安燕见到母亲。
检察官指控陈某抓住女孩,将她摔倒在地,并跨坐在她身上,同时试图刺伤她的母亲。坎贝尔说,母亲得以从壁橱里逃出并逃离了家。她的另外2个孩子显然没有受伤。
检察官称,陈某试图自杀,他割腕、割喉,并用刀刺入腹部。但所有伤口都只是皮外伤。
陈某通过越语翻译旁听了庭审,在开庭陈述结束时,他似乎情绪激动,导致法官刘易斯·W·克拉普宣布暂时休庭,之后才开始正式作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