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列市审查户外中文招牌 鼓励一半写英文(图)

商铺玻璃窗以外的所有广告招牌皆须向列治文市府申请许可。商铺玻璃窗以外的所有广告招牌皆须向列治文市府申请许可。中国侨网12月26日电 据加拿大《明报》报道,加拿大列治文一名华裔商铺东主十多年前已经申请过列治文市府的“招牌许可”(Sign Permit),但日前却突然又被市府员工要求在明年1月1日前缴付相关牌照费用。
 
市府则承认是在今年稍早“中文招牌风波”后,对未有申请牌照便私下安装户外招牌的人士展开大规模审查,但不会向已经取得牌照的人二度收费。市府也在通知中提及,市府鼓励招牌上一半的文字为英文。
 
列治文一个华人聚集商场的华裔店主陈先生表示,日前一名列治文市府华裔“招牌审查员”(Sign Inspector)前来店铺,向他派发一份市府通知,告诉他需要缴纳“招牌许可”相关费用,期限是明年1月1日。该名职员声称只要是“店铺窗户以外”的所有广告招牌,皆须取得牌照才可放置,如果商铺东主拒绝配合,便会收到告票。
 
根据市府发出的通知,招牌许可的申请费为50元(加元,下同),5平方米以下的招牌收50元,之后随尺寸增加而有不同,最高为65.01平方米以上的222元。 
 
商铺东主如果要变更招牌设计,或是移动招牌的位置,则要付50元的变更费用。此外,市府也在通知中提及,市府鼓励招牌上一半的文字为英文。
 
陈先生对市府的行为感到非常不满,认为自己在列市营商十多年,刚开店时早已取得牌照,之后市府从未向他要求过这类费用。他称,如果是第一次开店,申请招牌许可非常合理,但不应该向已经有招牌的商铺东主追钱。
 
来源:中国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