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称将大幅度放宽外资市场准入 稳步扩大金融业开放(更新版)

【美洲华联社讯】路透北京6月15日 – 中国国务院周五发布通知称,将大幅度放宽外资市场准入,提升投资自由化水平。7月1日前修订出台全国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并通过放宽外资金融机构设立限制,扩大外资金融机构在华业务范围,拓宽中外金融市场合作领域等稳步扩大金融业开放。

中国政府网刊登“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指出,中国利用外资面临新形势新挑战,要实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营造更加公平透明便利、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保持中国全球外商投资主要目的地地位,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稳定增长。

“建立健全公开透明、操作便利、风险可控的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吸引更多境外长期资金投资境内资本市场。”通知称,要大力推进原油期货市场建设,积极推进铁矿石等期货品种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交易。

通知并称,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企业到境外上市,稳妥有序推进在境外上市公司的未上市股份在境外市场上市流通;支持外资金融机构更多地参与地方政府债券承销。

同时,持续推进服务业开放,深化农业、采矿业、制造业开放。取消或放宽交通运输、商贸物流、专业服务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加大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电信、文化、旅游等领域对外开放压力测试力度;取消或放宽种业等农业领域,煤炭、非金属矿等采矿业领域,汽车、船舶、飞机等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

加强投资促进,提升引资质量和水平,要积极吸引外商投资以及先进技术、管理经验,支持外商全面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强化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扩大开放吸引外资方面的先行先试作用;引导外资更多投向现代农业、生态建设、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投向中西部地区。

鼓励外资并购投资,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自然人投资者依法投资境内上市公司。比照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允许外商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完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及其国有股权流转的公开透明程度,为符合条件的国内外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提供公平机会。

此外,通知在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提升引资质量和水平、提升投资保护水平,打造高标准投资环境和引导外资投向中西部等地区等方面亦做出明确安排。

**优化区域开放布局**

通知并称,拓宽外商投资企业融资渠道。允许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外发行人民币或外币债券,并可全额汇回所募集资金,用于所在省份投资经营;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内,支持上述区域金融机构或经批准设立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按照制度完善、风险可控的要求,向境外投资者转让人民币不良债权。

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陆空联合开放口岸和多式联运枢纽,加快发展江海、铁空、铁水等联运。支持增加中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国际国内航线和班次;进一步降低西部地区物流成本。

加快沿边引资重点地区建设,鼓励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内加大对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支持注册地和主要生产地均在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符合条件的内外资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此外,支持国家级开发区复制推广上海市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经验,创新探索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措施。借鉴国际先进经验,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参与区中园、一区多园等建设运营。

中国商务部周四公布,1-5月实际使用外资金额(FDI)526.6亿美元,同比增长3.6%,折合3,455.9亿元,同比增1.3%;5月FDI为90.6亿美元,同比增11.7%,折合588.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7.6%。1-5月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ODI)478.9亿美元,同比增38.5%,连续七个月保持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