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逃犯稱在國外“有錢不敢花”

星島環球網消息:不敢住在繁華地區,身體不好都買不到需要的藥,有時不敢坐車只能走路一整天,這就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近39億的李某在國外過的日子。北京市公安局昨日通報,北京警方在”獵狐2014″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專項行動中持續發力,相繼勸導兩名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李某、劉某某主動回國投案。目前,李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劉某某因涉嫌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罪已被北京警方採取強制措施。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近39億

《北京青年報》報道,”以8%到12%的高額回報為誘餌,吸引客戶投資。”北京青年報記者從警方了解到,今年5月底,北京警方對這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立案偵查。經初查,2012年以來,李某等人先後在北京、河北、上海、浙江等地註冊多家公司,以投資房地産、礦産等項目為名,以每年8%到12%的高額回報為誘餌,在全國20余個省市吸引客戶”投資”。目前登記的涉案資金已將近39億元。

針對此案,北京警方成立專案組全面調查取證,對相關犯罪嫌疑人集中收網,多名犯罪嫌疑人相繼到案。經調查,嫌疑人李某已于5月中旬出境前往泰國。北京警方隨即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佈紅色通緝令,同時組織警力趕赴泰國對其進行抓捕。經在當地調查,民警發現其已從泰國潛逃。

10月下旬,警方找到李某的委託人和家屬,講明當前全國公安機關集中”獵狐”的形勢,並詳細介紹了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外交部聯合發佈的《關於敦促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講明相關政策、法律。通過民警多次勸説,家屬和委託人配合警方勸導李某打消了顧慮,于11月29日主動向專案組投案自首。專案組迅速組織警力赴中老邊境將其接回。

利用未公開資訊牟利400余萬

在警方披露的另外一起案件中,嫌疑人劉某某原係某基金公司交易管理部經理,其利用自己了解的股票類基金産品的交易量、交易時間、持倉情況等資訊,在自己家屬名下建立多個股票賬戶,買入與自己獲知的”消息”相同的股票,自2009年以來非法獲利400萬元。2014年2月,劉某某攜款逃往美國。

今年9月,北京警方對劉某某以涉嫌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罪立案偵查。隨後,警方對其上網通緝。在調查抓捕的同時,民警多次與劉某某妻子、父母接觸,促其家人勸導劉某某配合公安機關工作。通過定期通報”獵狐2014″打擊效果、全國公安機關的強力措施以及相關政策、法律,劉某某逐漸認識到只有投案自首、配合偵查才是唯一的出路。經過不懈的努力,劉某某主動與偵查員取得聯繫,表示願意回國投案,並委託家人遞交了書面材料。11月28日,劉某某從新加坡回國,向北京警方自首,並交出了全部交易賬戶及資金。

嫌犯講述

外逃日子並不好過 買不到藥不敢坐車

“擔心被抓捕,整天東躲西藏居無定所,語言不通,生活習慣不同,在當地經常被欺負。”專案組徐警官告訴北青報記者,”獵狐”行動中抓獲和勸返的嫌疑人都表示在國外的生存狀況並不好。

嫌疑人劉某某逃往美國後先後輾轉馬來西亞、新加坡等多個國家。嫌疑人李某逃往泰國後又在寮國藏匿。

“我在那邊真的受不了了。”李某哭訴道,他在寮國時簽證過期了,沒有合法身份,幹什麼都不方便,又怕被抓捕,有錢不敢花,不敢在公開場合露面,不敢在繁華地區居住。身體不好,需要的藥在那邊還買不著。有時不敢坐車只好走路,一走就是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