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污企业竟是污染元凶

“我家在双流机场路附近,小区门口一夜间堆了几百个没人要铁桶,路都封了。”2014年10月,双流警方频繁接报警,”小区惊现神秘铁桶,桶内的化学液体恶臭难闻”。

10月30日,警铃再次响起。这一次报警的是双流永安河附近的鱼塘老板——”鱼群翻白,短短几天,损失已超过30万。”与此同时,互联网上永安河被染成粉色的照片被疯传。

警方随即出动,发现案发现场”堤坝上泥土全部被染成了粉红色,残留的液体渗入泥土,慢慢流入河中”。办案民警介绍,如此严重的污染事件,在靠近成都中心城区的永安河还是第一次遇到。当天下午,环保部门紧急开始对河水进行无害化处理,经过数小时的稀释污染物蔓延的势头终于被扼住了。

在居民小区,警方发现了群众举报的废弃铁通。铁桶是盛放化学废液的专业容器,每只桶内的化学废液约200公斤。经鉴定,废液内都含有苯、甲苯和二甲苯等有害物质。

通过案件串并,更严重警情通报传到省公安厅——2014年10月以来,双流辖区内发生倾倒危废液体的案件共有4起,总量达到800余桶、160余吨。

鉴于案情特别重大,省公安厅研究决定,案件直接由省公安厅食品药品和环境侦查处侦办,这也是成为我省”环境警察”参与侦办的第一起环保大案。

▌追凶:

2T视频看了一个星期

铁桶是嫌疑人留下的关键证据。专案组分析,从铁通这个线索入手,按图索骥就能查出真凶。

经过多方走访,民警在案发现场附近的废品收购站发现被嫌疑人变卖的空铁桶。收购站老板回忆,卖废品时,司机驾驶的是挂车,连卸货都用的是叉车。

得到线索后,专案组迅速调取案发现场周边近3个月的视频资料,逐一查找嫌疑车辆。

但在容量达2T的视屏资料中查找目标车辆,无异于大海捞针。案侦民警介绍,排查工作异常辛苦,10多个民警一帧一帧看,排查大货车的数量上万,每人眼药水都用了好几瓶。

辛苦没有白费,一个星期以后,视侦民警在2014年10月21日上午9时的一段视频中,锁定一”川A”牌照的挂车。视频中,两辆六轴挂车和一辆叉车相继出现,货车上疑似铁桶的货物与本案出现的铁通极为相似。货车司机——眉山籍男子邹某被迅速控制。

邹某交代,自己受雇于江苏兴化籍男子陈某,与自己一起参与倾倒危废液体的共6人。

2014年11月15日,专案组统一行动,除陈某出逃外,其余5名嫌疑人成功归案。 震惊:

治污企业涉嫌恶意污染

经过突击审讯,到案嫌疑人对恶意倾倒危险化学废料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但嫌疑人对危废液体全部来自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的交代让办案民警十分震惊。

据调查,该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工业危险废物收集处置、再生资源利用和环境服务的科技环保企业,工业危险废物年处置能力达数十万吨,废弃电器电子年拆解量达200万台,被环保部第一批纳入国家废弃电子拆解处理产品基金补贴企业,其位于北京总部的母公司目前正准备上市。

鉴于涉及企业的特殊情况,专案组随即向省环保厅通报了相关情况,并制定了周密的侦查策略。

在省环保厅的配合下,专案组对厂区10月以来的监控视频、进出货物清单、公司账目以及内部文件全部进行封存调查。

很快,专案组查明,2014年9月底,该公司收到成都一汽大众公司送来的大批没有回收再利用价值的水性涂料废液,但8月以来公司用于危废液体焚烧的烟囱出现故障,修好至少要到当年12月底。

“在烟囱故障的4个月期间,该公司根本不具有处理危废化学液体的能力,但公司仓库里,我们没有发现这批待处理的废液。”民警怀疑,这批消失的废液和之前倾倒在双流街头的危废液体正是同一批。

治污企业废料仓库一角

▌缉凶:

总经理等12名嫌疑人落网

11月28日,就在案情即将明朗时,让人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该治污公司调度主任杨某投案自首,并声称所有危废液体都是自己偷出去卖的,是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杨某”死扛”有他自己的理由。他认为,环境犯罪的处罚力度相对不重,如果大价钱请律师辩护,自己最终极有可能只判缓刑。民警担忧,如果杨某与公司达成攻守同盟,个人顶罪一旦成功,真正的凶手就此将逍遥法外。

更加严峻的是,网上追逃的嫌疑人陈某,为逃脱刑事处罚也开始四处托关系说情,给陷入困境的侦破带来新的变数。

关键时刻,省公安厅主要领导批示”依法处理”,要求不论对方是谁,涉及层次多高也要一查到底。高压态势下,陈某投案自首。

杨某的审讯几乎同时出现转机。

“如果你承认偷运,首先牵涉的是盗窃,而且金额特别巨大,数罪并罚刑期同样不会短。”摸清对象心理底牌后,民警调整审讯方案。杨某心理防线彻底被攻破,于是将企业参与污染的事实和盘托出。

原来,自该治污公司焚烧烟囱出现故障后,企业废料仓储压力十分大,2014年8月以来已经”库满为患”,如果继续过量存放,极有可能引发爆炸。当年9月公司召开废料仓库现场会,试图解决这一问题,但没有成功。9月底,一汽大众公司送来涂料废液,每吨支付2300元处理费。

但此时该公司根本没有处理能力,因此提出通过陈某将这批危废液体运出厂区倾倒,每吨支付500元处理费用的”对外处理”方案。方案经公司管理层酝酿,报经公司总经理李某同意后实施。10月中下旬,陈某组织人员分4次将这批危废液体约800桶、160余吨倾倒在双流县境内,其中370桶倾倒在永安河中,其余丢弃在双流县境内多处。

至此,案件真相大白。目前公安机关已将包括公司总经理李某在内的12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相关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中。

▌链接:

环境警察可以像钦差大臣一样直接办案

我省为何要专门成立环保警察?和普通案件相比,环保案件侦破有哪些难点?记者对话省公安厅食品药品和食品药品和环境侦查处(简称环侦处)负责人。

记者:我省为何要成立环境警察?成为环保警察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环侦处: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包括食品药品和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为将环境保护落到实处,打击污染环境的刑事犯罪,2014年批准成立食品药品和食品药品和环境侦查处。目前侦查处只有2名办案人员,今后将逐步扩编到6名,年龄要求35岁以下,将从省公安厅治安、刑侦等不同警种中抽调。能够进入这个部门的,必须具有两个条件,一是年富力强,甘于吃苦,二是经验丰富,至少10年以上的办案经验。

记者:与以往相比,环境警察的优势体现在哪些地方?

环侦处:术业有专攻,调查环境案件当然需要专业的环境警察。以往没有这个机构,遇到污染环境的案子,公安机关都是在调查中”搭着办”,往往费力不少,效果却不佳。

从其他警种到环境警察,每个人都经历了不同程度的适应期,毕竟以前只是和杀人犯、小偷骗子打交道得多,如今来到新的领域,什么是环境污染,怎么取证,这都需要重新学起。我们定期培训,熟练掌握与环境相关的法律条文和办案程序,《环保法》以及《刑法》中的相关司法解释现在能倒背如流。

记者:与普通案件相比,环保案件侦破的难点在什么地方?

环侦处:和凶杀等刑事犯罪案件相比,环保案件的侦破难度并不大。但环保案件牵涉面广,社会影响大,办案过程中很容易遇到各种意想不到不到的阻力。本案最终能够侦破,体现了省委、省政府保护环境的明确态度和坚强决心。2015年1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开始实施,全省公安机关将更加重视打击这方面的犯罪,一方面做环保部门的坚强后盾,支持环保部门行政执法;另一方面,坚决履行好公安机关的职责,坚决打击构成刑事犯罪的污染犯罪。

记者:环境警察通过什么方式获取环境案件线索?破获环境案件最大的阻力在于什么?

环侦处:我们的线索主要来源于环保部门移交、群众举报和基层办案单位日常工作中的发现等方面,其中环保部门移交占了大多数。

案件背后的地方保护主义是破案的最大阻力。但必要情况下,环境警察有权直接参与查办,如钦差大臣一样,不受地方左右,揪出源头,一网打尽。2015年1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开始实施,全省公安机关将更加重视打击这方面的犯罪,做环保部门的坚强后盾,支持环保部门行政执法,坚决履行好公安机关的职责,坚决打击构成刑事犯罪的污染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