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正常福利”不是给作风治理踩刹车

元旦春节将至,节日福利的话题逐渐升温。中办、国办日前印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给担心节日福利”泡汤”的人吃了定心丸。《通知》在要求持续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的要求、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的同时,明确强调要”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这是对一些单位矫枉过正执行八项规定的纠偏,也是对要求享有正常节日福利的民意的回应。

近两年的八项规定和反”四风”工作成效显著,诸多不正之风被狠刹,但也存在”好经被念歪”的现象,突出表现为一些单位”一刀切”地砍掉了员工的正常福利。不少人对此颇有情绪,这也正是数月前人民日报客户端那篇《反腐不该反职工福利》被热捧的关键原因。

正如那篇文章所言,福利层面的反腐反的应是个别垄断性企业存在的高收入、高消费、高福利的灰色腐败,以及个别单位借”职工福利”之名侵吞国家资产、串通起来寻租和分肥的腐败行为。借反腐和作风建设之名,拿掉百姓应有的节日福利,歪曲了中央反腐倡廉的本意,也不利于政令在百姓的支持下深入推进。

这一次,两办明确要求”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提升了文件表述的准确性,有助于防范一些单位和部门曲解中央文件精神。那些想拉着百姓”陪绑”,诱使百姓对八项规定等产生不满的人,可以收起自己的”小算盘”了。反腐和作风建设,主要针对的是领导干部而不是百姓。

依法依规享受正常的节日福利,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只要别”任性”胡来,一般跟腐败扯不上关系。事实上,在逢年过节的喜庆时分,以节日福利的形式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既是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的内在要求,也几乎是国际社会通行的做法。我们乐见有关部门重视民意,给节日福利该不该发的问题一锤定音。

当然,反对”节日腐败”,厉行勤俭节约,既是建立廉洁高效政府机关的需要,也是改善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在公众心目中印象的需要,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的弦,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尤其在当下,八项规定、反”四风”等行动已经让一些领导干部感觉到”不适应”,更需要防范一些不正之风乘机死灰复燃。

必须明确的是,中央要求保障按规定享有正常的福利待遇,绝不是要给作风治理”踩刹车”,而是要划清正常福利和灰色”腐利”的界限,订立如何对待福利问题的基本原则——该发的正常福利,一个都不能少;不该发的”腐利”,一个都不能发,否则,只要敢直接或变通地踩红线,就必须按党纪国法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