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用语不能超越道德底线

今日,路过徐州市某一路段,总能看到这样一则广告:粉红色的背景上一个卡通美女,旁边一行大字:”上我,你开心吗?”(见照片)令人一惊,驻足仔细端详,才掏清个中端倪,应该是网络运营商的广告,大意表达的无非是上网速度快。但是,字面让人赋予遐想,啼笑皆非,若是孩子们看到,问起家长:上我,是什么意思?诸位先生,您如何解释?

广告在当今社会中无处不在。看起来无论你走到哪里,她都会撞入你的眼帘:超市、地铁、车站、公共建筑的墙体,固定物和移动体,上自蓝天白云的飞机,下至深入地下的盾构机,时刻在您眼前360度漂浮,广告的内容可以关于任何方面:从卖掏耳匙到卖楼盘,从治疗人间各种疑难杂症到办形形色色假证, 毫不夸张的说,我们置身在一个广告海洋里,每天在里面漫游,只是我们人类具备了超强忍耐力习以为常而已。广告的特点很明显。尤其在网络高度发达的现代文明社会,人们的政治经济等领域都少不了它,信息广,速度快,覆盖大,影响强,甚至一些名人广告,更具秒杀力,它给我们提供崭新经济信息和大批量的商品和服务,供我们做出最好的选择。对于商家而言,他们可以利用广告展示自己商品的特点,以便抓住消费者的视线来获取利润。更有甚者现代有些广告创意以奇思妙想,暗示,曲解等等方式来博人眼球,超越道德底线,结合我们的国情及现状,上述这则广告则显得有些过了界限。细细道来,”上”这个动词在九十年代的港产片里多被古惑仔们所用,包含了一种粗俗的,对女性不尊重的贬义词,如今这个词却被当做广告创意公然用在影响力很大的某企业广告上,这个创意真的好么?起到预期的效果吗?广告的利与弊正是事物矛盾的两方面,所以要解决这一矛盾,必须坚持一分为二的方法,防止片面性。 广告的优点是能正确引导消费者消费,使消费者更加了解商品,买得放心。但它的缺点是虚假广告太多,用词不规范,蒙骗消费者,并且占用人们太多时间。因此,不能只看到广告的好处,也不能只强调它对人们造成的不好的一面。我们应该做的是适当发展广告行业,提高其质量,符合国情,让国人接受,更要符合法律规范,不能超越道德范畴。(孙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