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目录增 “直销、邮购、网上销售”

近日,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正式下发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下称“新版《目录》”),该目录自今年4月10日起施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同时废止。
 
《目录》包括了“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时代周报记者对比发现,较之旧版《目录》,新版《目录》有多处修改。其中,在禁止目录中,原有的“转基因生物研发”被删除。据了解,目前杜邦先锋、孟山都、拜耳等外资企业都和中国的科研机构有不同形式的合作。
 
限制目录中,去掉了“直销、邮购、网上销售”,增加了学前教育机构和高等教育机构,并注明“限于合作、中方主导”。
 
限制目录中,对金融行业要求较多。其中,对银行一项新增了详细说明,规定“单个境外金融机构及被其控制或共同控制的关联方作为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向单个中资商业银行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 20%,多个境外金融机构及被其控制或共同控制的关联方作为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投资入股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25%,投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境外金融机构必须是银行类金融机构”。
 
此外,对证券公司的限制说明改为“设立时限于从事人民币普通股、外资股和政府债券、公司债券的承销与保荐,外资股的经纪,政府债券、公司债券的经纪和自营;设立满 2年后符合条件的公司可申请扩大业务范围;外资比例不超过 49%”。旧版《目录》本是“限于从事 A 股承销、B 股和 H 股以及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外资比例不超过 1/3”。不过据了解,早在2012年10月,证监会就公布了修改后的《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已将境外股东持股比例由不超过三分之一提升至49%。
 
鼓励目录中,去掉了“林木(竹)营造及良种培育、多倍体树木新品种培育”。 来源:时代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