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需各方努力形成共治格局

(华联社洛杉矶4月30日讯)据新华网报道,4月28日,”新常态下的食药安全与新闻传播论坛”在上海召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新闻宣传司申敬旺表示,”当前我国食品药品安全仍处于热点多发期和高风险期,需要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推动形成尚德守法的社会共治格局。”

申敬旺在论坛上表示,我国食品药品产业体量巨大、质量不高,安全管理水平有待提升、法治意识单薄、市场秩序不规范等引发食品药品安全的问题仍然存在。与此同时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多发、频发,一些行业性、复杂性的深层次问题短期内难以消除。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孟建教授认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将保驾护航”舌尖上的安全”,形成三方良性协调共治新格局。

在谈到网络食品药品广告的法律规定时,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邵国松教授认为,食品类广告包括四种,普通食品广告、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广告和特殊营养食品广告。新《广告法》对保健食品和特殊营养食品(如奶粉)做了专门规定。

“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一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做证明材料的构成虚假广告行为。”邵国松介绍说。

新《广告法》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能含有以下内容:表示供销、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新法还规定,保健食品广告应该显著表明”本品不能替代药物”。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胡小松认为,风险交流是食品安全的短板,消费者对食品的信任危机是食品安全的最大危机。应从九个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从而赢得公众消费的信任度:生产的诚信度、食物供应的可溯度、政府监管的公信度、科学技术的支撑度,法律标准的保障度,风险评估的危害度,信息交流的透明,健康饮食的普及度。

“如何做好食品安全艰难而沉重,任重而道远;我们正努力构建全程控制,从农田到餐桌,正向可控,逆向可追踪体系。”胡小松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