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典——代表委员热议民法典草案–两会专题(21)

新华社北京5月26日电(记者张典标、孙清清、黄安琪、刘扬涛、毛一竹)5月26日,《新华每日电讯》刊载题为《一部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典——代表委员热议民法典草案》的报道。

5月22日,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这是民法典立法的最后一环。几代人热切期盼的民法典时代即将来临。

来自各领域的代表委员告诉记者,民法典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对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激发社会经济活力、更好保护民事权益具有里程碑意义。

有力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编纂民法典在我国立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当今中国正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更加迫切地需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院院长胡道才说。

“民法典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全国政协委员、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开举说,民法典不仅调整私权主体,也调整公权主体。

他介绍,民法典是老百姓权益的保障法,也是公权力行使的规制法。公权力该行使的,绝对不能缺位。公权力不该行使的,绝对不能越位。民法典不仅强调公权力要尊重民事权利、不能侵害民事权利,还要求公权力积极履行保护民事权利的职责。

进一步激发社会经济活力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绮说:“民法典草案合同法编适应了电子商务和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对电子合同订立、履行等作出了规定,以立法形式肯定了电子合同未来发展前景。”

她介绍,书面合同通常约定,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合同生效。因此,甲方签字盖章后要寄给乙方,乙方签字盖章后还要回寄给甲方,否则就会引发合同的效力问题。而在签订电子合同的过程中,双方都以电子签名的线上方式进行,实现了交易方式的便捷化和灵活化。

黄绮认为,民法典草案激发社会经济活力的另一个体现是新增的保理合同。增加保理合同,让企业可以摆脱应收账款的拖累,向保理公司灵活融资。保理公司则依据保理合同的约定,合法且有保障地从事保理业务。此举优化了营商环境,让中小微企业有了灵活的融资渠道。

在胡道才看来,民法典草案为持续优化经济治理方式、激发市场活力、健全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他说,为解决民间借贷领域的突出问题,防范金融风险,民法典草案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民法典草案为防止债务风险扩散,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对连带保证责任作了重大修改。民法典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物权法律制度,依法平等保护产权,让有恒产者更有恒心。

以人民为中心,更好保障个人权益

作为基层民警,全国人大代表、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三桥派出所副所长杨蓉在工作中遇到过不少遗嘱纠纷和老人赡养难的问题。

杨蓉介绍,有的家庭兄弟姐妹四五个,但照顾老人的总是只有那一两个。等要分遗产的时候,孩子们却又因为“分配不公”而闹矛盾,甚至有亲兄弟为了争财产闹上法庭的案例。

“民法典草案继承编明确了老人在财产分配中的权利。规定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还明确了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杨蓉说,“以后老人们遇到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儿女,可以通过遗嘱剥夺他们的继承权,让他们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这有利于解决老龄化社会养老难的问题,有助于形成尊老爱老孝老的社会风气、促进家庭和睦。”

“民法典草案有别于西方国家民法典‘以物为本’‘见物不见人’的立法思想。”全国人大代表、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陈晶莹认为,正在审议讨论的民法典草案将人格权首置于财产权之前,体现了“先人后物”的立法精神,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人格权受尊重、受保护的法治理念。

她举例说,民法典草案新增了“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内容,明确了高空抛物各方责任,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针对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的现象,民法典草案及时回应社会呼吁,通过法律形式对见义勇为者予以鼓励和保护。

“民法典草案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接下来还需要以人民为中心执法到位。”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说,“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让法律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回应群众关切的公平正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