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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訊║勞工權益再升級!加州新法保障重點解析

【美洲華聯社11月7日帕薩迪納訊】加州勞工法今年迎來近十年來最大幅度的更新,從最低工資調漲、禁止「在職還款條款」、擴大薪資透明與平等法適用範圍,到企業必須提供「知權通知」與制定移民執法應對機制,新法規將全面重塑雇主與員工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

亞凱迪亞市市長鄭博仁律師

不論您是企業主、人資主管,或是身受職場權益影響的勞工,若未能即時掌握新法內容,可能面臨高額罰款、集體訴訟或權益受損的風險。

鄭博仁律師和社區民眾

身為前檢察官、司法調解員,現任資深審判出庭律師鄭博仁(Paul P. Cheng),將在以下內容中梳理本核心內容,供民眾參考,並提供專業合規建議。

1) 州最低工資與豁免薪資門檻調升
生效日:2026年1月1日

加州最低工資將調升至每小時 $16.90,連帶將行政、專業與管理階層的豁免薪資門檻提高至年薪 $70,304。電腦軟體專業人員豁免時薪調升至 $58.85,持照醫師與外科醫師則調升至$107.17。若地方最低工資高於州標準,則以地方規定為準。

鄭博仁律師提醒:「許多企業主習慣將員工歸類為豁免人員,卻忽略薪資門檻每年調整的連動性。一旦薪資未達標,過去免付加班費的員工可能變成有權追討加班費的對象,甚至引發集體訴訟。」

2) AB 692 — 禁止多數「在職還款條款」
生效日:2026年1月1日

新法原則上禁止雇主在員工離職時要求返還簽約獎金、搬遷補助或培訓費用,僅在極嚴格條件下允許特定「簽約留任獎金」設有還款條款。違規條款將被視為無效,勞工可求償實際損害或每人 $5,000(取其高者),並可請求律師費與禁制令。

鄭博仁律師表示:「許多公司過去將簽約獎金與還款義務綁在一起,但新法要求完全分離、透明且有限度。若企業未重新審視合約,可能面臨集體求償風險。」

3) SB 513 — 教育訓練紀錄納入人事檔案
生效日:2026年1月1日

勞工法 §1198.5 擴大解釋,將教育與訓練紀錄(包括提供者、日期、時數、能力認證等)納入員工可查閱與複製的人事檔案範圍。雇主若未妥善保存或拒絕提供,可能面臨刑事責任。

4) SB 294 — 職場「知權通知」與指定緊急聯絡人
生效日:2026年2月1日起(年度通知);2026年3月30日起(指定聯絡人制度)

雇主必須每年以員工主要使用語言發送「知權通知」,內容涵蓋工傷賠償、移民執法應對、工會組織權、憲法權利等資訊。此外,雇主須提供員工指定緊急聯絡人的機會,並在員工於工作中遭逮捕或拘留時,主動通知其聯絡人。違規每日最高可罰 $500/人,緊急聯絡人違規最高$10,000/人。

鄭博仁律師指出:「此法案對雇用大量移民勞工的產業尤為關鍵。雇主不隻是發通知而已,還必須建立實際的應對流程與紀錄保存機制,否則一旦發生執法事件,後果不堪設想。」

5) SB 642 — 薪酬透明與同工同酬強化
生效日:2026年1月1日

擁有15名以上員工的企業,徵才廣告必須提供「合理預期的薪資範圍」。同工同酬法同步擴大解釋「薪資」包含所有形式報酬與福利,並將性別保障範圍擴及非二元性別者。追訴時效延長至 3年,最長可追回 6年 差額。

6) SB 617 — WARN 通知新增支援服務與 CalFresh 資訊
生效日:2026年1月1日

企業在進行大量裁員或關廠時,WARN 通知中須載明是否提供轉職支援服務、聯絡方式、CalFresh 福利資訊及有效聯絡電話與電郵。若選擇提供支援服務,須於通知後 30天內 啟動。

7) SB 477 — FEHA 申訴處理與起訴權時效規則
生效日:2026年1月1日

明定「團體或集體申訴」定義,並設定起訴權核發期限(個人1年、團體2年)。在特定情況下可暫停民事訴訟時效,企業應重新評估訴訟策略與文件保存時程。

8) AB 406 — 擴大犯罪被害人休假保障與陪審/證人假使用
生效日:2025年10月1日起(陪審/證人假);2026年全面適用於被害人相關保障

員工可因擔任陪審員或證人使用有薪假,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可請假參與司法程序,雇主不得報復。

9) SB 464 — 薪資數據申報:資料分離與強制罰款
生效日:2026年1月1日(資料分離與罰則);2027年1月1日(擴大職類)

企業須將用於薪資數據申報的人口統計資料與人事檔案分離存放,違規將被處以強制性民事罰款。2027年起,申報職類將從10類擴大至 23類。

10) AB 858 — 延長 COVID-19 再僱用權
生效日:延長至2027年1月1日

受疫情影響遭裁員的特定產業勞工,仍享有職缺通知與優先再僱用權。旅館、餐飲等產業雇主須持續追蹤並主動通知符合資格者。

11) AB 578 — 外送平台薪資透明與小費保障
生效日:2026年1月1日

外送平台不得以小費抵扣基本薪資,須提供明確的薪資明細,並在顧客退款時保障外送員小費收入。

12) AB 250 — 性侵案件暫時重啟追訴
生效窗口: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成人性侵案件若已逾時效,仍可在2026至2027年間提起訴訟,包括針對曾掩蓋事件的機構。企業與機構應重新檢視調查機制與保險安排。

13) SB 446 — 資料外洩通知時限
生效日:2026年1月1日

企業須於發現資料外洩後 30天內 通知消費者,若影響超過500名加州居民,須於 15天內 通報加州檢察長。

2026年企業合規重點清單

  • 徵才廣告:加入合理薪資範圍,全面審查薪酬平等。
  • 年度通知:2月1日前完成「知權通知」多語發送與紀錄保存。
  • 合約審查:分離簽約獎金與還款條款,加入律師審閱期與比例還款機制。
  • 訓練紀錄:納入人事檔案,確認內容完整。
  • WARN 通知:加入支援服務與 CalFresh 資訊。
  • 薪資數據:分離人口統計資料,準備2027年擴大申報。
  • 休假政策:更新被害人與陪審/證人假規定。
  • 資料外洩:更新應變計畫與通報流程。
  • 特定產業:旅館業持續遵守再僱用規定,外送平台調整薪資與小費制度。

立即聯繫鄭博仁律師事務所,確保您的企業或職場權益不受新法衝擊
2026年加州勞動法新規涉及範圍極廣,從薪資結構、合約條款、申報義務到移民執法應對,任何一項疏忽都可能帶來巨額罰款與訴訟風險。鄭博仁律師事務所(Law Offices of Paul P. Cheng & Associates) 擁有豐富的勞資訴訟與合規顧問經驗,無論您是雇主需要調整制度,或是勞工面臨權益受損,我們都能提供最即時、最專業的法律支援。

立即致電或預約諮詢626.570.8888,讓我們為您量身打造2026年勞動法合規策略。

【鄭博仁律師訴訟辯護法律團隊|南加州頂尖勞工法實戰律所】

鄭博仁聯合律師事務所勞工法部門(Law Offices of Paul Cheng)是南加州少數同時具備代理雇主與員工,並擁有豐富訴訟及出庭審判經驗的專業法律團隊。我們深知,雇主與員工在勞資爭議中有著不同的需求,因此採取截然不同、卻同樣以客戶最佳利益為核心的法律策略。對企業雇主而言,我們著重迅速、精準且具成本效益的爭議解決方案,力求降低訴訟風險、控制法律成本,讓企業得以專注經營與發展;對員工而言,我們則以充分的訴訟準備與強大的出庭實戰能力為後盾,不因和解壓力而輕易妥協,致力於爭取最有利的賠償與法律結果,必要時更有能力將案件一路推進至法庭審判。正是這種兼具商業判斷、法律策略與實戰訴訟能力的雙重優勢,使我們成為南加州眾多知名企業長期信賴的法律顧問,也是企業面臨重大勞資爭議時值得倚重的法律後盾。

鄭博仁律師領導的事務所團隊,擁有極為豐富的聯邦或州層級勞工訴訟經驗,擅長為企業辯護或代表個人處理各類勞工法糾紛。我們深知,真正的法律策略不在於事後補救,而在於事前預防。請立即聯繫鄭博仁律師事務所,讓我們以豐富的實戰經驗,守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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