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洲华联社8月27日洛杉矶报道】根据加州的一项立法,加州将允许更多生病和垂死的囚犯从州监狱获释,该立法周四在没有反对的情况下在州参议院通过,并提交到众议院进行最终批准。
根据美联社的报道,这项立法将放宽目前的标准,批评人士称该标准过于严格,以至于将病得太重的囚犯关在监狱里。他们表示,这不仅不必要地填满了监狱床位,而且代价高昂,因为囚犯通常需要最昂贵和重症监护。
根据非营利组织反对强制最低要求的家庭 (FAMM) 的数据,在2015年1月至2021年4月期间,有91名加州囚犯在等待富有同情心的释放期间死亡,其中近三分之一正在等待。在此期间,304 名囚犯寻求同情释放,但只有53人通过法庭获释。
FAMM 在最近的一份报告中说:“不幸的是,由于当前系统的缺陷,在这个过程完成之前,被释放的人太少,而死亡的人太多。”
新的门槛将允许囚犯在永久医疗上无行为能力或患有严重和晚期疾病“具有生命终结轨迹”的情况下被释放,这是联邦监狱系统使用的标准。这项立法还将建立一个推定,即应释放合格的囚犯,除非法官发现对公共安全构成不合理的风险。
相比之下,现行法律要求囚犯身患绝症或永久丧失医疗行为能力,并有严格的定义。目前必须预计这种疾病会在12个月内致命。永久丧失工作能力被定义为意味着囚犯需要全天候医疗。
该法案将取消 24小时护理要求,而是让无法完成日常生活活动的囚犯符合资格。如果他们患有进行性痴呆或其他认知障碍,也可以让他们获得自由。
根据 FAMM 的数据,加州目前还需要惩教部门主任的推荐,他是最高级别的监狱官员,拒绝了 25% 的申请。相反,该法案将要求较低级别的员工建议释放符合新门槛的囚犯。
民主党议员丁右立(Phil Ting)在参议院支持他的法案后表示,“加州目前的政策过于狭隘,过程冗长且多余,不必要地让加州背负着高昂的医疗费用。我们可以做得更好。”
加州缉毒官员协会反对表示,没有必要“对精心制作的文件进行重大改变”。加州地方检察官协会同样表示,目前的标准“已经规定真正生病的囚犯可以被假释或重新判刑”。
但 FAMM 的总法律顾问 Mary Price 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加州不能浪费其有限的资源来监禁对公共安全没有威胁的严重和绝症患者。”
加州该法案的早期版本去年以 45 票对 24 票通过了议会,两个政党的一些成员反对或不投票。
去年,加州的政策变得更加严格,当时官员们开始限制囚犯保外就医,这些囚犯病得很重,他们不得不依靠呼吸机呼吸,这意味着他们的活动非常有限,不会构成公共危险。他们说,根据联邦规则的变化,他们别无选择。
全国州议会会议在 2018 年的审查中表示,几乎每个州都有释放患有严重疾病的囚犯的程序,但很少使用。国家非营利性研究和倡导组织 Vera Institute of Justice 分别引用了有限的资格和申请释放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