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说当然660期:记得外公对我说

1955年3月31日,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通过了《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决议》,以决议的时间点到今天,恰满一个甲子。在过了整整60周年之后的今天,当我们检讨历史,重新审思建国后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两大政治“罪案”之一的“高岗、饶漱石‘反党’事件”的时候,应该可以为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国社会各界关于“依法治国”的讨论,增添一个新的视角,同时也将迎来高岗冤案的彻底翻盘。

六十年过去了,相信你和我一样困惑,高岗冤案的平反为什么这么难?高岗之所以没有平反,有一种说法是邓小平的意思。1980年在起草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时候,邓小平是讲过这样的话。邓小平说:“揭露高饶的问题没有错。”“高饶问题不揭露、不处理是不行的。现在看,处理得也是正确的。”这应该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对政治问题的认识。可是,从现在能找到的资料,以及健在的高岗夫人李力群亲身的经历,都表明了当年强加给高岗的罪名与事实严重不符。

这个世界人无完人,不排除高岗有些小的缺点和错误,但上纲为“反党”显然不是有点过头可以总结的,简直是无中生有。值得我们注意的是,2011年出版的《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中,虽然还保留着高岗“分裂党”的帽子,唯有一点点的变化,就是摘掉了“篡党夺权”的帽子。从《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中就可以看见,即便是我国最高权力的官方著作,也已经顾忌到历史的真相,并没有完全按照1980年邓小平的讲话和1981年历史决议的口径来写。

在我小的时候,主要是受我外祖父的启蒙,但凡说到学识和才干、报效国家之类的话题,他一定会拿他的弟子高岗来举例,无论从高岗的面相、品行、才干,都是值得他去称赞的。我听多了,就顶了他一句,我说高岗身为共和国的副主席,一定有高尚的品行、渊博的学识和治国的能力,但他怎么会自杀的呢?外祖父听到我的说词,几乎有些伤到了他,他反问了一句“高岗自杀你看到了?”自此以后,我再也不敢在外祖父面前讲高岗自杀。但外祖父的这句话,无疑是在告诉我,高岗不是自杀的。或者说他根本不相信高岗会自杀。

一直以来,我唯一崇拜的就是培养我成才的外祖父,他老人家料事如神,从无戏言,他断事如仙,全部灵验。全国人民都知道高岗是自杀的,唯独他老人家认为,高岗不是自杀。直到今天,这个疑点在我心里挥之不去,一直是个问号。

我在最近的一些资料上看到,很多党史研究专家在研究“高饶事件”上,下了苦心,他们希望弄清楚历史上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冤案,当时又为什么会这样去处理,真实原因在那里。很多学者动机是通过总结“高饶事件”,对今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提供经验教训。同时又表示,这项研究不是为了给高岗做翻案文章。对此,我就不解了,有错必究,有错必改难道不是党在自身建设中的必须坚持的原则?

“高饶事件”发生的一个重要背景,是建国初期毛泽东和刘少奇在建设新民主主义问题上的重大政治分歧,高岗与毛泽东政见一致并对刘少奇不满,所以讲了一些对刘少奇不满的言论。如果以这些言论来定性“高饶事件”,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是站不住脚的。

对于高岗之死,毛泽东主席说自己是有责任,表明他从内心来讲,并不想把高岗置于死地,但是,毛泽东当时处在守的态势,他不参加四中全会,本身就说明了很大的玄机,毛主席为什么要回避呢?就是觉得这时候自己出来很尴尬,端不平这碗水。给高岗说情,简直与当时党内给高岗的上纲上线气温格格不入,跟着党内的趋势去批高岗,这又与毛主席内心的真实想法截然不符。高岗究竟是怎么死的,一定是个谜团,我心里一直在反复回味着外祖父的话,也深深的期盼早日还新中国副主席高岗一个清白,不能让他含冤九泉!

 

李建军写于香港资讯卫视

2015年11月26日丑时 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