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贪腐惨遭迫害!山东淄博好村官危在旦夕

博山区蕉庄村副主任朱增宝(以下简称朱)受失地村民所托,多次举报村主任兼书记孙利群(以下简称孙)及开发区书记赵德等人贪腐害民,所以被他们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于是他们目无党纪,玩弄国法,制造了一起可以轰动全国的大冤案。

博山区公安分局于2010年5月21日14时20分,根据刑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依涉嫌职务侵占罪对朱刑事拘留。在法定时日内,经侦查审讯并无事实 然而他们又依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名,报请人民检查院于6月19日批准逮捕了朱。确切消息:朱在看守所里遭到多次殴打和侮辱,朱原来1.75米体重160/161斤,身体强壮会武术,现只有100斤了;有病还不让吃药,已被折磨的奄奄一息。朱的儿子是现役军人,仍在为国守卫边疆。因好官在里面随时可能有意外,不得不提前爆料,恳求好心人帮助!!

所谓的《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朱在任村主任期间于2002年下半年盖了四栋旧村改造的周转楼及村委办公楼占用耕地23.17亩。这个案子是冤案的根据如下:

事实一、当时建楼过程中国土局已三次罚款,并多次测量是占用耕地8.73亩。检察院退查多次,但还是于11月5日开庭。许多村民也没想到朱没有任何经济问题,只此占地一事,是个清廉的村官!庭审时因当事人对23.17亩有异议,所以11日博山法院、检查、刑侦、国土局对朱所占地重新测量;只有8.29亩和当初(2003年)国土部门经多次测量(8.73亩)执法时基本一致,够不上立案标准!!

事实二、关键一条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百四十二条和刑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从占地之日算起已近八年,早已超过五年的追诉期限(非法占地罪判五年以下或拘役),应免于起诉。开庭时当地律师没有提及此条!!

事实三、博山区2007年,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查处纠正工作的若干处理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号)的要求,曾对博山区土地使用情况进行普查。调查结果显示:朱在担任蕉庄村村主任期间,蕉庄村委所建造的旧村改造周转楼是符合相关法规政策的,并未列入土地违法案件处理。倒是孙占地3.224公顷搞的商品房是限期拆除的,不但没拆除,反而继续建设了一万多平米!2008年还在主要防洪渠上建了近7000平米!!此调查结果博山区政府曾对此进行公示(详见2007年12月17日博山周刊)。

事实四、当初没建设完,孙就用贿选和造假票(开发区某些官员支持,孙选举现场发现金而不管)上台了,这四栋楼还有一半被用于张博附线(205国道)拆迁安置了,对张博附线的顺利贯通是有功的!

孙于5月18日被依非法占地刑拘(61亩搞房产开发)和朱一个案子,据说孙是高层下令抓的(村民告了他近五年了,就是告不到他。孙利群扬言:”你们去告吧,我有的是钱,有钱能买倒一切”!”我就是要卖光焦庄村,挥霍光!我夜夜做新郎,气死你们”!)。他们一是怕朱主持工作后揭开孙倒卖农田1300多亩,大肆截留村民土地款6000多万和搞商品房开发获利2000万等等资金去向不明的黑幕,二是怕朱为孙所残害的乡亲们申冤!!为啥孙被抓后蕉庄村账目被封至今未查账和公示?为啥只查孙占地而没有查其经济问题和其他问题?? 还说孙举报了朱,举报有功。真是奇闻!(昨天知情人透漏:村账上竟然没钱,竟然还欠款上百万。)

这是一件为改善村民居住环境(朱给村民是成本价,每平米只有600元,质量比孙搞的商品楼好的多)为民造福的惊天冤案!!蕉庄村600多户被孙利群欺榨的失地村民强烈祈盼中央直降工作组铲除这窝害民坏蛋!尽快释放为民办实事的好官朱增宝,早日让公平、正义的光辉重暖蕉庄村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