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

【美洲华联社讯】中新网10月16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同意设立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批复,同意设立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

  批复指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范围为海南岛全岛。相关土地、海域开发利用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海南省“多规合一”总体规划,并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用海的有关要求。涉及无居民海岛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批复提到,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实施范围和税收政策适用范围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