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9日电)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今天上午开庭审理香港艺人房祖名涉毒案。房祖名对检方指控涉嫌犯罪事项自愿认罪,并供称共容留他人吸
毒4次,容留台湾影星柯震东吸毒3次,自愿认罪。
法院当庭宣判,认定房祖名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千元。
房祖名涉毒案上午9时30分开庭。据东城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房祖名未上手铐,身着黑色上衣、蓝色棉质长裤,面容平静,但略显苍白,在两名法警押解下走
进法庭,随后在法警陪同下,接受庭审。
房祖名当庭说,「我犯了错,我知道错了,我应该遵守法律。」
庭审时,检方宣读起诉书,指控房祖名在2012年下半年、2014年7月10日、8月13日、14日,在居所内容留柯姓男子(柯震东)等人吸食毒品大麻,应以容留他人
吸毒罪追究刑事责任。
检方在起诉书中建议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被告人、辩护人对此表示同意。对于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房祖名表示无异议,并自愿认罪。
房祖名涉毒案吸引大批媒体前往採访,不少路人也驻足围观,其中有人不了解法院公告的「陈祖明」就是房祖名。
房祖名的明星爸爸成龙日前接受媒体访问时说,他与妻子林凤娇今天都不会到场旁听。虽然如此,守候在法院外的媒体还是伸长了脖子,四处观察相关人士的可能踪迹,但始终没有捕捉到成龙和林凤娇的身影。
2014年8月,房祖名与台湾艺人柯震东涉嫌吸毒被抓,警方在房祖名北京家中搜出100多克大麻。房祖名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被拘。
同年12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对房祖名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