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与县长怎么成了“父与子”?

有些领导干部之所以一再破坏民主集中制,独断专行甚至随意批发官帽,也与班子成员信奉官场”潜规则”,甘当”家臣”甚至”家奴”有关。一位县委书记竟然大言不惭地说:”书记和县长之间,既是同僚的关系,也是上下级之间的关系,甚至是爹和儿子之间的关系”。(1月23日《人民日报》)

县委书记与县长是”爹与儿子”关系,这种说法何其荒唐。从性质来讲,县委书记是党委一把手,县长是政府一把手;从分工来讲,党委一把手抓方向、抓党务,县长抓落实、抓具体行政工作;从职务来讲,县委书记与县长一般属于县处级,大多是平级的。但从辈分来讲,爹与儿子不是平级的,而是有辈分差距的。

之所以有”县委书记与县长=爹与儿子”的说法,其实是个人私利和权力观扭曲的反映。县委书记与县长都是党的干部,党的干部应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倘若大家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一己私利抛到九霄云外,哪里会出现谁是上级、谁是下级的争论?哪里会有县委书记是爹、县长是儿子的谬论?

县委书记与县长都有权力,而且权力很大。他们正确用权,是百姓之福;他们乱用权力,是百姓之祸。县委书记想当爹,不管县长是否甘愿当儿,都是权力观扭曲、乱用权力的体现。无论县委书记还是县长都知道,权力是人民给的,只能为人民服务;但是,权力一旦到手,心术不正者必定乱用。

现实生活中,爹与儿子的关系远远不局限于县委书记与县长之间,其下级的乡党委书记与乡长、村支部书记与村长,其上级的市委书记与市长甚至更高层级,也存在这种说法,很多时候也是这种关系。无论横向的还是纵向的,在一些单位和部门,这种关系或明或暗、或隐或现,但通常是存在的。

“县委书记与县长=爹与儿子”这种不正当关系,严重违背组织原则和程序,严重不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伤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严重损伤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必须坚决加以整治。习近平总书记郑重昭告全党,党的领导干部必须讲政治、讲纪律,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

县委书记该干啥,县长该干啥,组织上有明确规定,有分工不能有分裂,有合作不能有合谋,两者是互相促进、互相配合、互相干好工作、互相监督的关系,而不是爹与儿子、”家臣”和”家奴”的关系。整治干部之间的这种不正当关系,需要干部提高政治素养,形成正确的权力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这样的干部,才是合格的干部,才是人民欢迎的干部。(长江网 毛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