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陈鹏律师:代孕是怎么回事

加州生育法律师陈鹏

【美洲华联社洛杉矶1月26日报道】最近中国年轻女演员郑爽在美国代孕及弃养成为中国社会的热点话题,同时也让很多民众对代孕所涉及的法律及道德问题产生兴趣。加州生育法律师陈鹏先生曾是医生也是洛杉矶地区代孕中介机构美妙孕宝(Miracle Conception)的CEO, 对美国的代孕行业有相当的了解。 陈律师表示代孕在美国是合法的,但各州法律有不同,选择代孕母和中介公司要谨慎。

陈鹏律师介绍说,妊娠代孕或者简称为代孕,是辅助生殖的服务项目。已知最早的妊娠代孕是在1985年,它是试管婴儿技术衍生出的辅助生殖技术。试管婴儿技术诞生于1971年,爱德华兹爵士因此取得了2010年度的诺贝尔医学和生理学奖。

陈鹏表示,不孕不育其实很常见,大约10%的家庭都受到这个问题的困扰,这么大的数字也构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试管婴儿技术提供了一个解决方案,但并不是所有的女性都可以自己怀孕的。癌症幸存者,尤其是乳腺癌幸存者,有严重高血压的女性,慢性病毒性传染病携带者,高龄失独家庭,同性恋群体也是我们社会的成员,有组建完整家庭的愿望,从法律上和伦理上我们也不能剥夺她们生育的权利。因此,出现了妊娠代孕。

陈鹏谈到,历史上最早的形式是无偿代孕。无法生育的女性寻求自己母亲,姐妹的帮助,甚至有的母亲在高龄绝经后还为自己女儿代孕。即使这样,也不是所有的不孕女性都能找到合适的家人协助,寻找有偿代孕对这些女性来说是唯一的选择。

陈鹏介绍到,这个过程首先是从试管婴儿开始。一个育龄女性在一个月经周期一般从卵巢排出一颗卵子,在试管婴儿过程中,通过荷尔蒙调控帮助女性一次排出多颗卵子,然后在体外培养皿中与男性的精子结合形成受精卵并培养5-7天后形成囊胚胚胎,然后移植到提供妊娠代孕协助的妇女子宫内直到小孩出生为止。

陈鹏说,妊娠代孕在美国很多州是完全合法的,具体在各个州有所差异。法律上,加州是对代孕最友好的州,对于代孕的流程在法典上有明确的规定,各方的利益有充分的法律保障。而演员郑爽代孕的州,科罗拉多州,法律上没有明确禁止妊娠代孕,也没像加州一样把对妊娠代孕的支持很明确得写进法典,虽然也可代孕,但从法律上讲,科罗拉多州对各方的利益的保护没有加州更全面。

针对郑爽代孕案出现的一些问题,陈鹏提醒大家在美国进行妊娠代孕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在胚胎移植在孕妈体内之前,要先签署并公证一式两份的代孕协议,协议中包括对流产先决条件的明确限定。原则上,胚胎移植后无论什么原因,签约一方都没有权利让孕妈去做流产手术。即使孕妈愿意流产,法律上允许的自主流产截止期在美国各个州是不一样的。联邦规定是22-24周为最晚,加州是和联邦规定一致。但是像乔治亚州,规定婴儿能听到心跳就不能自主流产了,那大约是怀孕第6周,所以孕妈居住地很重要。当然,如果胎儿有严重的不可逆的先天缺陷,在加州,医生会有他们的一套规程来延长常规的期限。

其次,美国有一些代孕中介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持中国护照在中国办公,以中国经商思维在美国运营,这种模式风险较大,较容易出现法律纠纷,客户即使要应用美国法律维权时也面临无法让责任人到庭的尴尬局面。

第三,代孕在美国是合法的,代孕出生的孩子持美国护照,但是大家在接触代孕时应该有充足的法律意识。中国和美国的法律不同,美国各个州的法律还不同。孕妈选择重要,选择懂法律的中介公司更加重要。决定在美国进行妊娠代孕,一定要先找找美国的专家咨询清楚再行动。